一孔之见:阳明心学,最精彩的还是“知行合一”!
文:舒生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中期讲学提得最多的概念,主要针对当时学人知与行普遍割裂的时弊而提出来的。
在王阳明看来,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这个“知”,不是简单的记住了,理解了就是知。要在今天,王阳明一定会批评那种“知道了很多道理,但依然过不好这一生”的观点。我们所谓“知道”,在他看来只是未知,或者说只是知道一点皮毛,或者只是知道一点似是而非的东西。
王阳明一再告诫弟子:“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以谓知。”在他看来,知行是一元的,当做两样来看,就偏离了圣学功夫。所以他说: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知与行之所以分作两说,实际上是就本体功夫不同方面而言的。
王阳明论知与行的关系具有很强的辩证意味。在《传习录答友人问》的一个著名段落,他阐述道:
“知之真笃即是行,行之明察即是知。若行而不能明察精觉,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元来只是一个功夫。”
这就是说,知与行的对立只是表象,在更深的层次,它们是高度统一的。而且知与行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时,知不是简单的识得某个知识,而是来自于个体的深切体悟,非如此不可能有真知。对于如何达到真知,王阳明并未从给出一套精进方法,但如果我们将他所强调的知的意蕴,与布鲁纳的认知维度理论联系起来,会发现后者为前者提供了一种绝佳的认知精进的方法。
知的最初级是识别、回忆,简单说就是记得住、想得起来;
第二级是理解,其认知过程包括解释、举例、分类、总结、推断、比较和说明等;
理解更上层楼是应用,其认知过程包括执行(熟悉的任务)和实施(不熟悉的任务);
应用之后是分析,包括区别、组织和归因三个具体的认知过程;
再后是评价,其认知过程包括检查和评判,检查涉及检验知识内部的矛盾或错误之处,评判涉及基于外部的准则和标准进行评判,是我们称之为批判性思维的核心;
最后是创造,涉及将要素组成内在一致的整体或功能性整体,在原有事物上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其过程一般有三个阶段:首先是问题表征,即试图理解任务并调用知识形成问题解决方案;然后是审视方案计划的可行性及相关细节;最后是方案执行。
通过对布鲁姆认知维度分类的粗略介绍,我们可以发现,它在方法层面大大超越了王阳明的真知论。用于追求任何真知,都不失为一套有效的方法。
但这里也有显著不同。布鲁姆的认知维度分类主要处理的是中性的认识论问题,而王阳明的真知论则以伦理道德为旨归,也就是说,前者侧重如何获得真知,后者侧重在实践中精进道德修养,带有浓厚的伦理色彩。
“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底彻根,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这里,王阳明说的克倒一念不善,即是持传统的严格的道德主义立场。
讲学后期,王阳明屡屡以“致良知”之说否定中期的“知行合一”说。他认为“知行合一”的表述不若“致良知”精当透辟。但在一些学者看来,二者在王阳明的语境中并无根本不同。
致即是行,而良知初看之下是前期知的升华,但王阳明所言的知,无不是代表最高理想的圣人之知,而在当时,良知与圣人之知实质是等同的,因此致良知必然要求知行合一,知行合一必然致良知,二者言有别而意相同。
二者虽然实质相同,但“致良知”的提法我觉得还是不如“知行合一”恰当。我这样看倒不是因为我认为“致良知”不如“知行合一”好,而是觉得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一方面,可争议的地方较多,另一方面,在提致良知时,他不在把它局限于道德修养,而是试图以此解决一切社会问题,概言之,他的宏伟目标是以良知治国。这个目标客气地说,是太理想,不现实,不客气地说,就是儒家天真的以德治国的老调重弹。
以良知治国兴许比以德治国更近了一步,但指望这一步来拯救积重难返的封建社会,注定是螳臂当车。
就这此而言,我倒觉得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论更精彩,更有针对性。每次读到“知之明察精觉即是行,行之真切笃实处即是知”,都不由得产生一股强烈的振聋发聩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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