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捆绑销售了地下车位 买的却是人防车位 合同竟然是转让协议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我市某小区购买房子时,被捆绑销售了地下车位,并且购买的车位只有一张转让协议,没有正式合同,更没有产权证件。
记者来到该小区,一位正在装修的业主告诉记者,自己一开始没有打算买车位,但是不买车位就不能买房子,后来考虑到价格也算合适,于是对于这样的规定就接受了。 另外一位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购买车位后开发商只提供了收据,没有正式发票,购买的车位旁边竟然标注着“人民防空”字样。李先生了解到,人防设施是不得销售的,除此之外在《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上也没有标注可使用年限,这让李先生越想越不安。 经过询问小区其他几位业主,记者得到的答案和李先生基本一致。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都是将房屋和车位捆绑式销售。
随后,记者又来到售楼处了解情况,售楼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有几栋楼确实是必须购买车位才卖房子。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我市还有一些楼盘,虽然没有明码标价销售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但是以租代售的行为却普遍存在,有的甚至在车位使用权租用协议书上直接标注,租期为20年,并承诺赠送50年,届满无偿续期。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 邳州市住建局是如何回复的呢? 看点 01房地产商捆绑销售车位行为是否合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道辉: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地下车位应该公示其销售方案和方式,不允许捆绑销售,强压销售给购房者的捆绑销售行为是违法违规的。 看点 02人防车位能否出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耿中建:作为停车位使用的人防工程,可以向全体业主开放,如果是以出租方式使用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三年期满可以续租,但不得将人防工程的车位出售或者附赠。对于开发商涉嫌违规出售人防车位行为,将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属实将依法依规严处,市民发现违规行为也可向住建部门反映。 看点 03如何保证居民停车位够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道辉:关于车位规划问题,新建小区在开发规划设计阶段,基本按照一比一,也就是一户房子一个车位标准进行配比。对于老旧小区车位不足问题,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逐步改造空间设施,增加停车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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