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致我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就春节返乡期间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做了提示。
按照规定没有及时在2024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续保人员,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缴费,自参保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待遇;3月31日后缴费的,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按照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2025年1月1日后仍可参保缴费,但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3个月至12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到账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参保当年费用,到账次日起,需要经过2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此外,2025年4月1日起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将有待遇等待期,广大居民朋友可以利用春节返乡的时间,于3月31日前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获取一年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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