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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话题] 搭把手|私改水管,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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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云溪雅苑小区业主刘女士通过“搭把手”市民服务平台反映,因二楼业主私改下水管道致其房屋外墙受损,经多轮协商仍未解决。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私装管道埋隐患
楼下住户心难安

记者在小区8号楼2单元现场看到,两根排水管自二楼墙体穿出,经膨胀螺丝固定后直通地面污水井,墙体周边可见明显开凿痕迹。



刘女士指着紧邻厨房的外墙管道称:“膨胀螺丝直接打进墙体,不仅可能破坏承重结构,更怕长期渗水危及房屋安全。”


协商无果陷僵局
权责不清处置难

发现问题后,刘女士积极尝试与二楼业主协商,期望能妥善解决此事。然而,据刘女士回忆,在沟通过程中,二楼业主抵触情绪强烈,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刘女士只能寄希望于小区物业,寻求协助。但让她失望的是,物业介入后,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前往小区物业展开调查。小区物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接到刘女士投诉后,物业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与二楼业主取得联系并沟通协调。经了解,二楼业主此举是由于担忧高层楼房排水易堵塞,才私自搭接下水管道。物业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劝导,并依规下达整改通知书,可二楼业主始终不予配合。面对这种情况,物业已将该问题如实汇报给街道物管办。



云溪雅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无奈表示:“物业并没有执法权,面对私自搭建的下水管道,我们无权拆除,只能等待执法部门前来处理。”


记者随后联系了运河街道物管办。相关负责人指出,私自改造下水管道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墙体的外立面,还对小区原有的排水结构造成了影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管办主要职责在于协调物业与业主间的纠纷,与小区物业一样,并无执法权,无法对违规设施进行强制拆除,此事需交由具备执法权的住建或规划部门处理。目前,物管办与物业公司能做的,只有持续督促二楼业主尽快整改。


三方联动处置
清明节有望拆除

既然小区物业和街道都认定私自搭接的下水管道属于违规行为,那为何业主刘女士的投诉迟迟得不到解决呢?带着这一疑问,记者分别与市房产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规划监察大队,以及云溪雅苑小区所属的河湾社区取得联系。


河湾社区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三家单位已针对此事展开商讨,并且社区已主动出面,与二楼涉事业主进行沟通。


运河街道河湾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道:“二楼住户表示自己目前人在外地,承诺清明节回来拆除违建的排水管道。届时,社区会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拆除工作。若该业主届时未履行拆除承诺,我们将依法依规采取强行拆除措施。”


后续情况,记者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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