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三小车辆”频频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出行安全的首要隐患 更是我们身边危险的马路杀手 ▶ 电动车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 ▶ 电动三轮车失控,路人受伤,索赔无门
早在2017年,我市就发布了 集中整治城区“三小车辆”的通告 和禁行区域示意图 今天,小编再带大家 温习一下 关于“三小车辆”,这些你该知道! “三小车辆”有哪些? “三小车辆”包括电动三轮车、无牌电动四轮车和摩托三轮车。
“三小车辆”禁行区域在哪? 陇海大道—辽河路—运平路—长江西路—天山路—运河大道—秀水路—青年路—南京路—邳新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为“三小车辆”禁止通行道路。 除天山路(银杏大道至青年路段)、南京路(青年路至邳新路段)、青年东路(秀水路至南京路段)外,其他围合道路为“三小”车辆可以通行路段。
“三小车辆”被查后如何处罚? 对无证驾驶“三小车辆”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有驾驶证驾驶“三小车辆”的,对其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对驾驶证记12分。
为何要整治“三小车辆”? ☞无正规手续、是交通安全之大患 目前,非标三、四轮车及其生产企业普遍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多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系数低,车辆配件质量低劣,售后服务缺乏,车辆外壳轻薄,车骨架随意拼接,发生交通事故极易给车内人员造成严重伤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无规矩意识、是交通秩序之大患
非标三、四轮车因其自身体积较大,对本来容量有限的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非标三、四轮车驾驶者多属“无证驾驶”,没有经过正规驾驶培训,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规,在行驶过程中经常出现闯红灯、占道行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违法载货载客等违法行为。在农村人员聚集的地方还有人用老年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做黑出租生意,严重影响交通秩序、扰乱客运市场管理秩序。
☞无强制保险、是社会稳定之大患
目前,非标三、四轮车大多不能上牌、不能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的赔偿只能是驾驶人自己承担,事实上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者不履行赔偿义务,给受害人带来巨大伤害。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很可能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处理,导致群众矛盾纠纷不断,影响社会稳定。
交警提醒 非标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大家千万不要只图眼前的便利而驾乘非标车,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难以预料,同时以上车辆不得违反规定到禁区范围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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