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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话题] 重要提醒!事关邳州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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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6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2024年是“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关键的一年,我市将持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培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在“双减”三周年即将到来之际,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机构请尽快向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材料,经审批获得《审核意见书》,并经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对于不符合办证条件须转型的机构要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企业名称以及经营范围,变更后及时变更机构门面招牌名称;对于不符合办证条件计划关停的机构要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同步拆除机构门面招牌;证照不齐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培训业务,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双减”政策,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组织举办违规“黑竞赛”活动。目前,我市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转型或注销,所有声称面向此类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行为。


三、全面纳入全流程监管


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开通平台支付,进行全流程监管,实行平台选课、销课。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要求家长使用国家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据实开具发票。严禁线下缴费或使用培训贷方式让家长缴纳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四、守牢安全生产工作底线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也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严格火灾危险源管理、严格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购置合格的消防装备器材,安全出口、楼梯间、疏散走道应当设置疏散照明灯具和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每学期至少开展疏散逃生应急安全演练1—2次。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在培训时,严禁锁闭门窗和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或门禁等障碍物。


五、严禁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应自觉做到不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诚信经营。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给孩子们创造幸福、宽松、愉快的成长成才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邳州市“双减”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防范各种违规培训引发的风险,切实守护孩子健康平安成长,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诚恳地向广大家长朋友做如下温馨提示:


一、科学客观看待校外培训


请家长朋友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专注课堂学习,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家长可多与孩子交流互动,带孩子近距离亲近大自然和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二、自觉抵制学科类校外培训


目前,我市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幼儿)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转型或注销,所有声称面向此类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行为。“双减”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均禁止利用节假日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为减轻孩子的校外学习负担与家庭经济负担,请您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拒绝参与任何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的学科类培训,坚决不参与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及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和以“全脑开发”“感统训练”“提高记忆力”“增强关注力”等噱头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家长朋友要充分认识违规培训存在的人身安全隐患和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资金风险,坚决抵制违法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三、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请家长朋友结合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在孩子感兴趣的前提下选择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在选择机构时,第一时间主动查看机构是否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核意见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可以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询到机构信息。家长可通过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到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凡是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或者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的,均属于违规收费。请警惕培训机构以“年卡优惠”、“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缴费。家长们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家长朋友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防火、防水、防电、防欺凌、防交通事故等日常安全教育,切实强化孩子安全意识,培养孩子遇险逃生自救的能力。教育孩子进入培训机构后,注意观察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通道,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外出培训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注意观察路况。不闯红灯、不在路上嬉戏打闹、不驾乘问题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均要佩戴安全头盔。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道)进行投诉举报。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邳州市“双减”联席会议办公室2024年6月25日


附件:邳州市校外培训治理监督举报电话



来源 | 邳州市“双减”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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