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违反信号灯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8月30日起,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9月1日,记者随公安民警来到城区部分人流量密集的路口看到,虽然多数市民都能够佩戴头盔安全出行,但依旧有部分市民因天气炎热等原因未佩戴头盔,或是在看到路口有交警执勤,才戴上头盔。
针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执勤交警采取现场处罚、教育等措施,引导其严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顶篷被处罚。
?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被处罚。
?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李崇峰介绍,交警大队主要对以下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查处: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骑乘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等。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城区主干道路、24个重点路口是查处重点。民警坚持早晚高峰主动作为,全员按时到岗到位,严厉查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通行环境。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李崇峰表示:“通过近期查处行动发现,一些驾乘人员把头盔放在车上,而没有佩戴,我们将重点查处这类情况。希望市民能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这不仅是文明的表现,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典型违法行为曝光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市民进行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交通素质,增强其守法意识。
城区24个重点路口
1青年路与瑞兴路
2福州路与长江路
3建设路与银杏大道
4南京路与辽河路
5建设路与珠江路
6解放路与建设路
7南京路与银杏大道
8青年路与花园路
9青年路与建设路
10中山路与辽河路
11瑞兴路与邳新路
12闽江路与瑞兴路
13福州路与闽江路
14银杏大道与恒山路
15银杏大道与福州路
16珠江路与瑞兴路
17长江路与岠山路
18长江路与南京路
19中山路与解放路
20中山路与邳新路
21中山路与银杏大道
22中山路与长江路
23银杏大道与运平路
24南京路与邳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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